随着农村一户一宅政策的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越来越紧,城市人不能到农村购买住房,宅基地已经达标的农村人也不能购买多余的农村住房,使很多人产生了担心,特别是那些户口不在农村,而农村还有房屋的人,担心自己在农村长期闲置的房屋,会不会被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本题的标题是“闲置的农村宅基地无人居住会不会收回”,这个问法本身将宅基地和农村房屋混为一谈,宅基地是农民申请的用于建房的土地,如果长期闲置肯定会被收回,因为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后两年不进行建设,村集体即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本题目说无人居住,显然又指宅基地以上的房屋,房屋又不存以被收回问题。所以本题的正确表述应该为,农村闲置无人居住的老房,其宅基地使用权会不会被收回?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应该正确理解国家的宅基地管理政策,一户一宅和不允许城市人对农村购买房屋,实际上是对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对广大农民是有益无害的。中国人不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都有房产情结,旧时称为“房产过日”,也就是过日子必须的物质条件。但是,广厦千间,也只夜眠六尺,要那么多的房子有什么用呢?腾出更多的土地留予子孙更,不是更好吗?

但是,不管政策怎么紧,房屋作为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国家不会无理由地没收你的住宅,不会没理由地收回你住宅赖以存在的宅基地使用权,这是肯定的。所以,对于农村普遍存的的闲置房,大家也没必要过于紧张,只要房子在,只要房子有主,集体是不会收回该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房子的主人可以通过有偿的原则主动退出宅基地使用权。

虽然有些人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农村,不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的成员,但其在农村的房屋是依法取得的,或者是继承而来,或者是当初自己是农村户口时申请建设的,这些房屋做为私有财产,依法是受到保护的,对于房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执行的是地随房走的政策,只要房屋还在,宅基地使用以就归原主,集体不可能收回。而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农村一户多宅的,其宅基地使用权和户口不在农村的人一样,只要房子在,就允许其使用。

那么,什么样的农村闲置房,其宅基地使用权才会被收回呢?只有一种房屋,那就是无主的房屋,也就是,房屋的主人已经去世,而又无法定的继承人。比如五保老人居住的房屋,老人去世后房屋归集体,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比如祖上的老房子,其后人下落不明或者确定后人也已经去世的。这些房子都可以收归集体,宅基地归农村集体使用。而有主的房屋,不管闲置多少年,不管其主要在城市还在农村,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只要房屋不倒,村集体都不得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待这些房屋因无人管理自行倒塌后,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长期闲置的农村老房,其主人可以依法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付费后收回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