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代表的是资本市场对于企业未来发展规模的预期,就是说资本市场认为这个企业未来很可能能值这些钱甚至值更多。所以市值基本等于业务规模X(1+增长率)的N次方。N就是资本市场认为这个企业能保持高增长的年头数。而非当年公司业绩。所以即便是营收规模小于阿里巴巴,亚马逊的未来市场被投资者看好,市值也高于阿里。

事实上,阿里巴巴的市值曾经超越过亚马逊。

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刚上市时总市值是2314.39亿美元,而亚马逊只有1530.82亿美元,不到阿里巴巴的七成。阿里巴巴在2014年11月11日市值最高时达到2937.1亿美元,当时亚马逊的市值刚到阿里巴巴的一半1444.63亿美元。

然而在2015年6月份的时候,亚马逊的市值就已经逼平阿里巴巴,之后更是实现了超越。即便是阿里巴巴股价经历了近一个月来的突飞猛进,市值仍落后亚马逊近1100亿美元。

然而从公司业绩层面来看,阿里巴巴2016财年营业收入1582.73亿人民币,净利润436.75亿人民币;亚马逊营业收入1359.87亿美元,净利润23.71亿美元。亚马逊营收远超阿里,净利润低于阿里。

阿里巴巴与亚马逊模式的不同

亚马逊是自营,卖得都是自己的产品,亚马逊就相当于世界上最大的经销商,只不过他下面没有什么分销商了,直接就面对顾客了。而阿里巴巴是搭建一个电子商务平台,然后全世界的商家都在上面卖东西,交易额是不经过阿里巴巴的口袋的。

这里我们就要区分一下传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的经营模式:“客户价值模式”和“用户价值模式”。

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的定义,所有传统企业都是“客户价值模式”,所有互联网企业都是“用户价值模式”。既然如此,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淘宝、天猫的商业模式,究竟是“客户价值模式”,还是“用户价值模式”?要确定这一点,首先我们应该清楚,谁是它们的客户,谁是它们的用户,以淘宝为例,上面有两类人群,一类是淘宝卖家,另一类是淘宝买家,这个不用分析,大家都明白,淘宝卖家是淘宝的客户,淘宝的主要收入是由这些客户创造的,而淘宝买家呢,是淘宝的用户,可是,这些用户并没有给淘宝直接创造收入。

也就相当于阿里造了一个互联网世界的商场,收商户的租金,以此盈利,与实体商场的区别就在于规模,淘宝很大,全国的商户都可以租用他的网上平台。

可是亚马逊不也是这么做的吗?与阿里有什么不同!

亚马逊卖的自己的商品,自己总不能收自己租金,所以亚马逊为“用户价值模式”。

我们再来定义两种典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一种是“客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一种是“用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

什么是“客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呢,这种模式重点服务的对象是交了钱给我的人群,譬如,交钱给我的商户,交钱给我的客户,没有交钱给我的人,我就管不着了。以京东为例,买了我大超市商品的消费者,租了我线上平台的商户,这些都是我的客户,我的服务要对这些客户负责。

而“用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则不一样了,无论你交没交钱,你都是我的服务对象。虽然你并没有在我平台上购买过一分钱的商品,但是,只要你经常到这里浏览网页、查看商品,我的系统就会将你的行为数据收集起来,为你提供方方面面的贴心服务。譬如,系统发现你是一名女生,最近经常购买一些酸味食品,而且,没有按时购买纸巾,就会推测出你可能怀孕了,就会推送一些怀孕初期需要了解的健康知识,以及适合孕妇使用的商品给你。或者,系统根据你浏览的药品、搜索的书籍,判断出你可能怀疑自己得了癌症,会推荐你去参加某些癌症防治公益课程,而这个课程与我平台所销售的商品没有任何关系。

用户为什么不买商品还愿意到这个平台上来逛逛,因为,它能享受到这些贴心的、有价值的服务。这就是典型的“用户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而亚马逊正是朝着这样一个方向在发展。

在过去几年,亚马逊将每年的盈利大部分皆投入到对公司长期发展有意义的项目中,所以过去十几年,亚马逊都没怎么挣钱。

美国投资者对“用户价值模式”的看好

美国及西方的投资人对亚马逊这种电子商务模式有先入为主的概念,当阿里巴巴最初登陆美国纽交所时,大家以为又一个中国的亚马逊来了,加之对中国经济的看好,所以,阿里巴巴受到了国际资本市场的热捧。可是,热潮过去后,西方资本市场一看,这阿里巴巴感情跟亚马逊不是一码事啊,阿里巴巴只是一个披着互联网模式外衣的传统企业,仍然是一个有限价值模式下的产物,于是,资本开始变脸了。即便这两年,阿里巴巴交出了成长不俗的财务报表,依然激发不了资本市场的兴趣。有比较才有鉴别,而这个时候,资本市场才发现,原来它们的亚马逊是这样珍贵,似乎是当今唯一能实现无限价值模式的电子商务平台,于是转头来追捧亚马逊,亚马逊业绩虽然没见多大改善,可是,市值几乎翻了一倍,也就不足为奇了。这就是什么亚马逊股价在2015年初突然暴涨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