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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联系到了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对市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凡在西宁市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其中:对高校毕业生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10000元的奖励。失地农民、生态移民、退役军人、残疾人、登记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奖励5000元;城乡其他人员创业奖励2000元。

●首次创业补贴。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以及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2015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对自主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创业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新开发一个就业岗位给予1000元补贴,每个经营主体的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

●对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或企业提供的担保额度:

1.个人自主创业的,创业担保贷款单笔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对资信良好、还款能力强,符合本地区产业导向、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创业者,可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将担保最高额度提高至20万元。

2.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出资人人数累加,每人按10万元计算担保额度,总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人数20%(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0%)以上,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继续扩大经营规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新增就业人数超过现有职工人数30%的,(100人以上的企业达到15%)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记者 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