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写得清楚,创业失败了,破产了,自然投资的钱就打水漂了。但法律不外乎人情,规则无外乎人情,规则之外总有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在里面,公司要注销时,一堆理不清楚的人情全涌出来了。

最近遇到两位创业者,公司都经过几次转型,算之前的创业都失败了,处理之前的融资各有不同,这里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1、公司不宣布破产清算,即便业务完全转型了,跟之前的关系不大了,都还需要延续之前的股权结构,除非低价收购投资人的股份。

一般而言,创业者都非常感激自己在急需资金时的投资人(机构),他们也不会轻言失败,而是继续用原来公司的品牌、人员,之前的股权结构继续留着,除非自己实在扛不下去了,钱没了,公司业务没有任何前景了。

背着之前的股权而转型,这类公司要生存下去其实非常难,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下一轮估值太高,很难得到支持。

按理说,之前的公司算完全失败了。他是在第二次、第三次创业,但这些创业者很讲义气,也可以说死不认输,就背负着之前的投资人、之前的股权结构继续走。

2、重新注册一家公司,从零开始。

我遇到的这两个创业者,都无法按照之前的股权结构继续创业,实在是背着走不动了。

但新创业时,会对天使投资人做个补偿,会送些股份给他感恩的投资人。

我要说的是,这些都是人情的部分。按照规则来讲,要送股份也要一视同仁,对天使轮的有交代,对A轮的也要有交代,那又相当于背负之前的投资人负重前行了。

所以,这时的创业者,一般都是在用人情作为衡量标准,不是按规则来。

正常清算破产,让上一次的创业画上句号,走好各种清算法律流程,毕竟投资机构也要有完整的背书,哪些公司算创业失败消失了,哪些是经过几次转型,股份还保留点。

创业失败了,投资资金就打水漂了,但感情债却会一直让你背着的,且多是创业者自己主动要背,主动会背的。

哪个人会忘记曾经的恩人、贵人呢。

创业呀,七七八八,就永远难脱离一些人情世故了。